环境学院2022年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作者:发布时间:2022-01-02浏览次数:1467

为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优秀生源选拔机制,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方式,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选拔拔尖创新人才,进一步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博士研究生 “ 申请-考核”制招生采取学校和学院分级负责、以学院为主体的管理模式。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录取工作的统一领导。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博士研究生 “ 申请-考核”制招生录取过程进行组织和指导,负责受理本单位考生申诉和相关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

招生计划与招生导师

(一)招生计划:学院在博士生招生计划总规模内统筹分配“申请-考核”制、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名额,其中“申请-考核”制名额一般不低于录取当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不含专项博士指标)的 10%

(二)导师须符合学校研究生导师招生条件相关规定,原则上每位导师除科研经费博士以外,每年最多可招收博士生2名,其中通过“申请-考核制”的方式最多可招收博士生1名。 

四、选拔条件与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 6年以上(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同时满足以下第 1、第 2、第 3 条件的人员:

1. 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要报考专业相近的岗位工作 6年。

2. 已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 8 门主干课程成绩(需有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成绩证明)。

3. 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排名前 2 名),或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 5 名)。

(三)身心健康状况符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应用能力,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 425 分及以上;

2. 托福(TOEFL)成绩达到 80 分及以上;

3. 雅思(IELTS)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

4. 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5. 未达到上述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考核且达到合格分数线。

(五)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

(六)在读博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须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报名。具体要求详见我校研招网“报考公告”,逾期不再补报。

(二)提交申请材料

装订成册的纸质材料通过邮政EMS邮寄到学院;电子材料打包后直接上传网报系统。未能按时、按要求寄送材料者,报名信息无效。

(三)资格审核

学院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进入材料评议环节。对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院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特别说明:经学院审核认定未达到英语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考核,未达到思想政治理论免试条件(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思想政治理论考核,考核形式均为笔试,满分 100 分,成绩须达到合格线(60 分)。

(四)材料评议

学院组建由本学科领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组成“材料评议专家组”(一般不少于 5 名),负责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议(评议办法见附件2),并遵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障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推荐拟进入综合考核的候选人(如合格生源充足,原则上不低于 120%)。拟接收导师对考生的学术道德、学术兴趣、学术能力等进行审核并提交书面接收意见,该意见应作为是否入围综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五)综合考核

学院组建由本学科领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一般不少于 5 名),对申请人逐一面试,每生综合考核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30 分钟,其他工作基本规范参照《浙江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要求执行。综合考核注重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考核,选拔出具有学术专长和培养潜质的拔尖创新人才,主要考核维度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基础、英语水平、以及综合能力,每一项的成绩均须达到合格线(60分)。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成绩须达到合格线(60 分)。 

综合考核维度(分值)

考核内容及方式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合格)

专家提问,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

英语水平100分)

脱稿用英语做自我介绍,现场阅读并翻译专业英文文献。

专业基础100分)

专家提问,考核学科背景、专业素质、逻辑思维、学术志趣。

综合能力100分)

面试:申请人以 PPT 形式介绍个人研究经历基本情况,详细陈述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与设想,并回答提问。考核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发展潜力等。

 

(六) 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按要求及时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

(七)录取

学院根据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英语水平、专业基础、综合能力、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由学校统一按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10个工作日。

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3*0.5+材料评议成绩*0.5

六、其他

(一)学院纪委负责对所在学院的审核过程进行监督,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招生管理中违规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置。

(二)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最新规定执行。

(三)上述说明如与国家当年最新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附件1:考生须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pdf

附件2:申请考核制材料评议量化算法.pdf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专家推荐信.doc

《浙江工业大学科技项目认定办法(2020年修订)》(浙工大发〔2020〕2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