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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学院关于评选2015年度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6-03-08浏览次数:698

各教工党支部:

 根据浙工大党宣〔20161号文件精神,现将学院2015年度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学院2015年度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全院在编教职员工。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分为校、院两级,院级先进名额3名,校级先进(可推1名)由学院在院级先进中推荐产生,并报送学校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被推荐者应符合下述基本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2)热爱并能胜任本职工作,有较好的职业道德;(3)热爱学校,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有团结协作精神;(4)年度考核为优秀。

 2.被推荐者还应在以下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1)敬业爱生,在本职岗位上言传身教,在教书育人中成绩突出;(2)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在科研工作和学科建设中有突出贡献;(3)为人师表,关心学生,热心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且成效显著;(4)为学校改革发展尽心尽责,在管理工作中业绩突出;(5)立足岗位工作,生产任务完成出色或服务工作受到师生好评。

 三、评选步骤

 1.院级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由各教工党支部组织评选推荐,各支部召集所辖教师进行民主推荐,每个支部推荐3名(本支部人员不超过2人),推荐结果(模板见附件)请于311日(周五)下午4点前交学院办公室。联系人:何晓红,办公地点:子良北C-536,联系电话:88871576

 2. 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院级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人选和拟推荐校级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人选,并发文公布。

 3.学院将拟推荐的校级先进人选报送学校参加评选,同时将确定的院级先进名单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附:2015年度教职工考核优秀名单

 成卓韦  何锋  张海燕  陈金媛  金漫彤  周红艺  潘理黎

 选票(模板).docx

 推荐结果(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