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环境学院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的通知
各位导师、各位研究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16年夏季会议预期将在2016年6月中上旬召开。
研究生已完成所有的必修环节,并已递交必修环节的各类考核表:开题报告申请表、中期考核表、《实践活动考核登记表》、《参与学术活动个人小结表》,达到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和学术成果的要求,才能参加本次学位论文检测、评审、答辩、学位申请。
必修环节考核表未交的申请者请务必于3月30日前补交齐所有的必修环节考核表,未交必修环节考核表的答辩资格申请不予受理。
本次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重复度检测、评阅、答辩、学位授予工作事项时间安排如下:
一、2016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要求
1、学院按照浙工大发【2010】19号《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注意:细则中涉及到的“学业成果业绩要求请参照浙工大发【2014】31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浙工大发【2016】8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修订)等文件要求,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
2、研究生已完成所有的必修环节,并已递交必修环节的各类考核表,达到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和学术成果的要求,才能参加本次学位论文检测、评审、答辩、学位申请。
3、2016年夏季毕业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实行盲评,盲评送审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2016年春季毕业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生院按比例抽取外送盲评,其余由学院根据培养要求自行组织评审。
4、本次学位论文评阅采用电子稿网上评阅的方式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论文评阅都在《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里进行。
二、答辩资格审查
1.答辩资格网上申请
申请本次学位论文答辩的全日制研究生请于4月4日至4月7日24:00前进入研究生院网页上的《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答辩资格申请,打印《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并经本人签名和导师同意签名后以班级为单位于4月7日前交到学院办公室子良楼C北536张薇处。
网上申请流程:
a、进入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www.gs.zjut.edu.cn/
b、点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c、用本人的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系统,
d、点击答辩资格审查表,
e、认真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并填写学位论文题目、主题词、发表文章、科研成果等信息后保存并打印(保存后点击“预览”即可跳出“打印”按钮)。
f、完成答辩资格申请的同学,请在4月11日至4月15日24:00前登陆“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论文网上评审系统”,网址:http://www.thesis.zjut.edu.cn,填写并核对个人信息、导师及研究生类别,待学院审核后将学位论文上传至该系统,用户类型、用户名、密码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同。论文的评审结果也可在此查询。
2.提交学术成果证明材料(该项仅适用于博士研究生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a、填写并打印《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表中所填写的论文只需填本人是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的论文,取得的成果硕士要求与所学专业有关联,博士要求与学位论文有关联,均须以浙江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并把填写好的《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电子稿以班级为单位于4月7日前发到该邮箱zw0628@zjut.edu.cn,附件名称形式为:“学号+(班级/姓名)+审核表”。
b、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① 已发表的学术论文需交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复印件),如为SCI、EI等索引收录的论文请提供图书馆出具的收录证明。
② 已录用但未发表的学术论文:提交录用证明复印件(原件拿来核对)并上交该论文的电子稿,录用通知上要求有刊物主办单位盖章或签名。
③ 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专利证明材料。
c、以上a、b材料以《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为封面装订成册于4月7日前与《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一起交到学院办公室子良楼C北536。
在4月7日前未提出2016年夏季学位授予申请、或审查不合格,将按延期毕业处理,填写《延期毕业申请表》和《研究生申请学位暂停情况一览表》上交院办。
三、论文形式审查
1、论文形式审查由导师全权负责审查,学院不另行安排形式审查。
2、4月7日前,学院学位委员会、研究生教学督导组对申请参加2016年夏季答辩和授予硕士学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各学位点的培养方案,对课程成绩、学分标准、发表论文要求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论文答辩。对学位论文评审通过的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
四、论文检测与评阅
本次学位论文评阅采用电子稿网上评阅的方式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论文评阅都在《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里进行,参加盲评的论文电子稿学生、导师提交时间2016年4月11日——4月15日,(盲审论文要求:1、论文封面及内容、参考文献中不能出现中、英文作者姓名和导师姓名; 2、“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栏,只要列举发表的学术论文题目、杂志名称、署名排序就可;3、删除“致谢”栏具体内容。)
操作流程如下:
1、研究生核对信息:完成答辩资格申请的同学,请在2016年4月11至4月15日24:00前在“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论文网上评审系统”(网址:http://www.thesis.zjut.edu.cn)核对导师及研究生类别,待学院审核后方可将学位论文上传至该系统,用户类型、用户名、密码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同。论文的评审结果也可在此查询。
2、2016年4月11日——4月15日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上传盲评论文电子稿至《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评阅系统操作手册(研究生部分)》,请务必仔细学习。
3、4月15日前导师对学生已上传论文进行审核,同意则提交;
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评阅系统操作手册(导师部分)》,请保管好八位原始用户名及密码。
4、导师提交论文后经学院确认,《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对其进行重复度和匿名检测(查重复度一般以知网或万方为准低于10%;匿名检测:是检测论文是否达到盲审论文要求),一般情况下上传论文当天学生和导师就可查询到重复度和匿名检测结果。检测指标达到学院要求的学位论文允许参加论文评审。匿名检测不通过的论文学院退回给学生重新处理,学生处理完后重新上传并通知导师及时审查。
5、博士学位论文在提交论文电子稿的同时,请提交纸质稿一式五份。
6、评阅专家提交评阅意见后,学生、导师、学院同时能查阅,评阅专家返回意见约在5月下旬。
五、学位论文答辩
答辩工作各项规范如下:
1、 答辩委员会组成
学院按照《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浙工大研【2010】1号),就答辩委员会组成出台如下规定: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少于5人,委员职称原则上须是副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其中申请学术学位的研究生,其答辩委员会必须有团队以外专家两人以上(其中一人须为外院或外校专家),申请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含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其答辩委员会必须有一人为工程系列高级职称。答辩人导师可参加论文答辩委员会,但不得担任主席。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担任。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其成员不少于5人(答辩委员应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半数以上应当是博士生导师),其中必须包括2至3名校外专家。答辩人导师可参加论文答辩委员会,但不得担任主席。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本专业同行专家中的博士生导师担任。
以上答辩委员会(硕士、博士)需另设秘书一人,应由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人员担任,负责答辩准备,记录和填写答辩情况等事宜。答辩委员会名单及答辩安排须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备案后方可组织答辩。
2、答辩安排备案
各答辩小组根据规定确认论文修改达到要求后(凡评阅意见有“论文需修改,修改后经导师审定参加答辩”者,均需确认其已作针对性修改,并如实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和《生环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按答辩批次填写《生环学院研究生答辩安排登记表》,答辩前一周内,报学院备案。同时,按人员数目自行下载打印《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学院对论文修改情况表汇总审核、答辩安排备案审批后,盖章下发答辩表决票,各答辩小组正式进入答辩程序,答辩前各答辩小组必须做好海报,放置学院各楼显著位置预告答辩安排。
论文答辩时间将安排在5月中下旬进行,学位点负责人、导师做好答辩组织工作,学院审核后上交到研究生院,以备院、校研究生督导组检查。
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必须根据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和校正,补充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阐明对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并将经修改的论文和《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一起提请导师审阅。经导师审阅同意并签字后,硕士学位论文方可定稿。凡盲审结果为需要修改和答辩结果为需要修改论文同学填写的《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以班级为单位于5月27日前交到学院办公室。
六、学位申请
要求所有申请学位的材料于5月27日前交到学院办公室,材料缺一不可,逾期者的学位授予将安排在下一学期进行。
本次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务必按学校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届时申请硕士(博士)学位需上交材料清单如下:
1、硕士学位论文一式4份(其中1份归档)、博士学位论文一式5份(其中1份归档),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版权使用授权书页必须有学生、导师的签名,学位论文封面纸质颜色为白色。
2、学位论文最终版本电子稿(终稿)。请严格审核学位论文电子稿(需要签字)与最终纸质稿的一致性,确保论文内容、排版等完全相同;学位论文需要同时上交“PDF、DOC”二种格式的电子稿,以“学号+论文题目(学生姓名)”命名,由班长统一收齐后,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生将论文电子稿(终稿)发到邮箱kcr@zjut.edu.cn,在职工程硕士可以个人单独发送。同时将学位论文终稿上传至《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归档。
3、《硕士学位申请表》或《博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二份,照片自己粘上。全日制研究生的《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表》中“单位对申请人的评语(包括政治思想、科研能力、学习工作表现等)”一栏,请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找研究生辅导员填写,非全日制研究生由所在单位填写 。成绩单可使用学院下发盖章版的复印件,粘贴在表格的相应位置处。
博士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尽量贴由新华社图片分社统一采集的照片,工程硕士需贴2寸免冠彩照,此表中内容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意见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意见外,要求在交学院前全部完成;
4、答辩记录一份。
5、表决票五张(具体根据答辩小组委员会人数来定,一般5人)。
6、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一份
7、授予学位基本数据表一式二份
博士研究生提交签名后的《学历教育博士学位基本数据表》一式二份;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交签名后的《学历教育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一式二份;
工程硕士提交签名后的《专业学位基本数据表》一式二份。
七、研究生存档资料:
要求所有归档材料于5月27日前交到学院办公室。
1、归档材料如下(含全日制博士、硕士,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1)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1份(已上交的,不必再提供);
(2)研究生中期考核表1份(已上交的,不必再提供)
(3)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情况检查表1份(工程硕士填写);
(4)研究生开题报告申请表1份(已上交的,不必再提供);
(5)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书(博士5份,即5个专家,硕士2份,即2个专家,可复印,自己保留一份备用);
(6)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记录一式2份;
(7)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
(8)研究生学位申请表一式2份 ;
(9)授予学位人员信息表(包括学位基本数据表、学位信息报送表)
A、学位基本数据表(一式2份):此表分为学历教育博士学位基本数据表、学历教育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全日制研究生填写)、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专业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工程硕士填写)四类,请下载相应附件填写,本人需签字;
B、学位信息报送表(只需电子稿):每位研究生按对应的学位如实准确填写环境2016学历博士,环工2016届学历学术学位硕士,环工2016届专业学位硕士(包括在职及全日制工程硕士),博士与全日制硕士由班长汇总后发kcr@zjut.edu.cn,在职工程硕士可以个人单独发送。该表学院需输入国务院学位办系统,因此,尽可能按要求准确填写所有空格,否则无法录入。
(10)研究生学位论文:
注意:请严格审核学位论文电子稿与最终纸质稿的一致性,确保论文内容、排版等完全相同,纸质稿论文请正反面打印,且论文的书棱处请标明专业、论文题目及作者姓名。
A、纸质稿:博士5本,硕士4本,论文中“原创声明”、“版权使用授权书”(与第11项材料一致)中必须有学生、导师本人的签字。(请本人或导师另外保留一份散装纸质稿备用)
B、电子稿:请严格审核学位论文电子稿与最终纸质稿的一致性,确保论文内容、排版等完全相同;定稿论文上传至论文评阅系统,论文需要同时上交“PDF、DOC”二种格式的电子稿,以“学号+论文题目(学生姓名)”命名,由班长统一收齐后,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生将论文电子稿(终稿)发到邮箱kcr@zjut.edu.cn。 在职工程硕士可以个人单独发送。班长以班级为单位将论文刻成光盘,统一上交学院。
(11)学籍表1份(由教学秘书打印,不必再提供)
(12)研究生成绩总表原件1份:
学院将给每人提供2份研究生成绩总表原件,请自行复印若 干份用于成绩证明、招聘、签订合同等事宜(如非特别指明需原件处请使用复印件,原件用完学院将不再提供)。
2、材料上交规范
(1)每位研究生自行准备一个档案袋,封面上贴研究生培养过程归档列表(附件中有此列表模板,需填写个人信息),按清单顺序将所需材料放入该档案袋中。其余材料也统一上交子良楼C北536后将留作他用。第六条“学位申请”和第七条“研究生存档资料”所列材料如有重复,交其中一份即可。
(2)全日制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前上交需归档的所有材料到院办子良楼C北536孔老师处;在职工程硕士个人材料还需上交2寸蓝底彩照2张及电子稿,此照片用于学位证等;
3、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位同学在答辩前务必到班长处核对《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博士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xls》或《硕士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xls》)此表将提交学院、学校学位委员会讨论,务必填写准确;且未提交发表论文证明材料的,请尽快交到学院办公室,否则超过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时间的(预计6月初),将视作自动放弃此次学位申请,如确定未能及时发表论文,务必填写《研究生申请学位终止情况一览表.xls》以及《研究生延迟毕业申请表.doc》,由班长在5月27日前汇总上交。
(2)请各位同学及时整理实验材料,尽快归还实验仪器及材料,配合学位点、导师及辅导员,做好离校相关工作。
注:以上格式文件下载详见附件下载。
八、优秀学位论文申请
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每年六月份进行,2016年(春季、夏季)毕业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的准备工作,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答辩结束后推优同学请和孔老师及时联系,以便通知补充相关材料。
请各学位点及早通知有关导师和研究生做好毕业环节工作,以免影响学位授予。请各专业研究生相互转告,配合做好毕业环节的各项工作,谢谢!
环境学院
2016年3月19日
联系人:孔超然 电话:88871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