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环境学院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学院相关工作人员在2015/2016(二)第四周文明寝室检查和寝室抽查的基础上,评出我院文明寝室的优秀寝室名单。
现面向全院对以下寝室进行公示予以表扬:
尚德7号楼#110寝室、尚德7号楼#418寝室、尚德7号楼#421寝室、尚德8号楼#131寝室、尚德8号楼#204寝室
请学院同学本着文明寝室的要求,继续保持文明寝室的风貌。
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4月8日之前反馈意见于各年级团总支处,后提交至团学工作组予以讨论决定。
环境学院团委
20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