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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环境学院一届一次“双代会”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6-05-18浏览次数:877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安排、要求及学院实际情况,环境学院拟召开环境学院一届一次双代会,会议具体安排和说明如下:

1.学院“双代会”筹备工作小组组建

  根据学校工会要求,为使学院“双代会”胜利召开,经学院讨论,决定组建“双代会”筹备工作小组,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组长:陈      

  组员:王军良、王家德、孙建强、何  锋、宋  爽、李  军、陈  浚、林春绵、胡利勇、潘志彦、潘响亮

  2.工会小组长和院 “双代会”代表选举及校“双代会”代表推举  

  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学院拟对工会小组进行分组,各工会小组组成及人数见表1

1 学院工会小组分组情况

序号

组成人员

人数

备注

1

学院办公室+实验室成员

9+1

含孙建强

2

环境生物与催化方向成员

14+1

含宋爽

3

环境化工与资源化方向+环境毒理与生态修复方向成员

13+2

含李军、林春绵

4

环境化学与污染控制方向成员

18+1

含陈浚

合计


54+5


                  注:+后面人数为学院领导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二级教(职)代会规范实施细则》,学院“双代会”代表数确定为全院教职工数的40%,学院领导带指标至所在工会小组。根据学校指标分配,学院校“双代会”代表名额为7人,各工会小组按小组总人数的10%确定推选校“双代会”代表数。

  学院各工会小组长、院 “双代会”代表人数及校“双代会”代表推举人数见表2 

名额分配一览表

工会小组序号

小组长人数

院“双代会”代表数

校“双代会”代表推选数

1

1

4+1

1

2

1

6+1

2

3

1

5+2

2

4

1

7+1

2

合计

4

22+5

7

                  注:+后表示院领导数

  学院党委委托各工会小组选举工会小组长和院“双代会”代表,并推荐校“双代会”代表人选。

  工会小组长要求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有一定参政议政和组织协调能力,能联系教职工、热心为教职工办事。各工会小组召开本小组会员会议,按照小组长的条件,通过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候选人获得选票数大于参加选举人票数的50%(含50%)方可通过。

  根据所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条件,各工会小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院“双代会”代表,推选校“双代会”代表。候选人或被推选人获得选票数大于参加选举人票数的50%(含50%)方可通过。各工会小组推选校“双代会”代表时,可在院“双代会”代表推荐的基础上进行推选,也可以重新推选(即校“双代会”代表可不是院“双代会”代表),各工会小组推选的校“双代会”代表汇总后,最后进行等额选举。

  3.分工会委员会委员推荐

  院分工会委员会委员定为5人,包括主席、女工委员、青工委员、文体委员、生活福利兼组宣委员。

  以上委员首先由各工会小组进行推荐,产生建议名单报党委审批同意后在院“双代会”上由代表选举产生。为便于工作的开展,学院建议各委员由小组长兼任并为院“双代会”代表。

  环境学院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校“双代会”代表选举办法见附件。

  4.发放提案征集表和会员民主评议表

  各小组召开会议时,向所在小组全体教师发放民主评议表,填写完毕后进行回收、汇总;院“双代会”代表选举完成后,向各代表发放提案征集表,提案征集截止时间为63日。

  5.时间安排

  环境学院“双代会”工作时间安排见表3

环境学院“双代会”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5月16日

组建学院“双代会”筹备工作小组,布置具体工作。

5月16日-5月25日

各工会小组选举工会小组长和院“双代会”代表,推荐新一届院工会委员会委员和校“双代会”代表;发放会员民主评议表并回收、汇总

5月26-5月27日

审查学院“双代会”代表资格,协商新一届分工会委员会侯选人建议名单,并报党委审批;向新一届学院“双代会”代表发放提案征集表和代表培训手册

6月3日

回收、汇总提案征集表

5月16日-6月10日

准备教代会需要审议、讨论的文件

6月中下旬

召开学院首届“双代会”会议,选举学院分工会委员和校“双代会”代表,讨论、审议相关文件;召开新一届院工会委员会会议,向校工会报送相关材料

6.其他说明:推荐代表时各小组要注意类人员比例,如性别、职称、党派、年龄等,代表的构成既应体现广泛的代表性,又要体现以教学、科研为主;教师代表名额和一线职工代表一般不低于代表总数的70%;分工会主席一般应为校“双代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