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浙工大发[2016]15号)规定,2016年度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选工作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浙工大发[2016]15号)规定,各学院推荐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数不超过学院当年毕业全日制博士生人数的20%;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数不超过学院当年毕业全日制硕士生人数(含专业学位硕士)的4%。
二、报送材料:
1. 《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需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排序)纸质稿、电子稿各一份;
2.各被推荐人填写的相关推荐表格纸质稿、电子稿各一份,电子稿以“学院+姓名+推荐表/简况表/清单”格式命名文件,如“环境+王**+推荐表”;
3.各被推荐人的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稿一份及论文最终版电子稿(pdf格式)一份,论文最终版电子稿以“学院+姓名+论文”格式命名文件;
4.各被推荐人的论文评阅书电子稿(pdf格式带水印)、答辩记录扫描件,以“学院+姓名+评阅书/答辩记录”格式命名文件。
以上材料请打包于5月31日前交学院办公室预审。联系人:孔老师,联系方式:88871576,邮箱:kcr@zj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