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及2016级研究生:
根据学校以及我院对研究生培养的相关规定,2016级新入学研究生(含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入学后就应同导师商量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依据研究生所在学位点的培养方案制定,其表格可通过“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培养与学位授予—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下载、填写后打印(一式四份),并经导师、学位点负责人审查、签字,于2016年10月20日(周四)前由班长将本班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两份))收齐后统一交到学院办公室孔老师处(地点:子良北C536,电话:88871576)。
注意事项:
个人培养计划关系到每一个研究生的培养过程,务必谨慎填写。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前,先与导师商量,在导师指导下确定修读课程,请勿自行制定。
研究生若有第二指导教师,因涉及工作量和毕业相关事项,请务必在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封面上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