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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勤助贷】环境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2020级、2021级本科生综合测评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2-09-10浏览次数:1028

各班级:

    为做好一年一度的学年总结与评奖评优工作,现将环境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在切实做好集中总结和个人总结的基础上,2020级本科生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环境学院本科生德、智、体综合素质测评办法》(附件1进行综合测评2021级本科生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环境学院本科生德、智、体、美、劳综合测评办法》(附件2进行综合测评

2.每个同学要做好个人学年总结工作,结合自身实际进行总结和反思,并认真填写《2021/2022学年考核表》。

3.本次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公共邮箱:BCCL_FK@163.com。所有补充材料或证明材料均发送至此邮箱,且只以此邮箱收到文件为准。


二、工作进程及要求

时间

内容

97

(已完成)

1.学院成立本科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910

(已完成)

1.各班级完成《环境学院德育素质个人自评表》、《班级成员互评表》、《班主任和班委评价表》电子版汇总表由年级团总支上交学院综合测评工作小组。

910

1.在院网上公布综合测评相关的文件及表格。

910-913

1.每个同学认真填写《环境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明细表》(附件34)(智育-基础分暂不填写)并于913日中午12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明细表电子表汇总至年级团总支王帆、陈展处,91320:00前,团总支交至综合测评工作小组;

2.如有附件56中未涉及的加分,均需同步补充证明材料证明、证书等需要PDF扫描件,与《环境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明细表》一起打包汇总至班长处,同时将补充证明材料附件(以姓名命名邮件名称,邮件内容说明详细情况发送至综合处测评小组公邮BCCL_FK@163.com

919

1.院网上进行第一轮本科生综合测评学院综合测评结果公示;

2.各位学生综合测评的补充材料进行公共展示。

919-921

1.综合测评院评小组对综测明细表进行复核。

921

1.院网上进行第二轮本科生综合测评学院综合测评结果公示;

2.对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同学,须于92116:00前提交纸质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至环境楼B213办公室

923

1.院网上进行第三轮本科生综合测评学院综合测评结果公示。

925

1.院网上进行本科生综合测评学院综合测评最终结果公示。

(以上进度仅供参考)


三、其他说明

1.综合测评中加减分项目的有效时间以202191日至2022831日内为准

所有材料最终公示期过后不再接受反馈。

2.综合测评中四六级合格线425(含)。

3.在学院就读超过一学期的转专业学生,在本专业班级进行测评。

4.为了减轻学生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凡是在环境学院院网公示的任职、考核、获奖等情况,学生无须再提交纸质证明材料;未在院网公示的,须提交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加分

5.在计算过程中有疑议的加分项,以综测评价领导小组和工作人员讨论决定。

 

四、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名单

周英飒、侯晓晨、侯雅贤、沈康、孟佳琪、徐红蕾、张薇。

 

五、评定工作人员名单

周英飒、侯晓晨、侯雅贤、沈康、孟佳琪、徐红蕾、张薇、王帆、陈展、方琦、陆铭悦、蔡语晨、王尉鉴、胡骏宇、范正扬、莫莞蕾、陈怡周璨、陈洋洋、沈星、任梦玲、朱元鑫、庄竣豪、黄宇晟。

 

环境学院学工办

2022910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环境学院本科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办法.pdf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环境学院本科生德、智、体、美、劳综合测评办法.pdf

附件3:(2020级填写)环境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明细表.xls

附件4:(2021级填写)环境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明细表.xlsx

附件5:2020级综合测评加分材料公示(20220910).rar

附件6:2021级综合测评加分材料公示(20220910).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