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着力推进“55158人才建设计划”,深入实施青年英才倍增工程,充分激发青年人才学术活力,根据《浙江工业大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浙工大〔2022〕51号)精神,学校决定启动青年英才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青年英才支持计划”旨在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优秀青年人才,提早选苗、重点扶持、跟踪培养,造就一批进入本学科学术前沿、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优秀青年学者,成为国家级领军人才和省部级拔尖人才的重要后备力量。重点支持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创新团队建设中取得突出业绩并具有强劲发展潜力的青年骨干教师,申报类型分为A、B两类,支持举措详见浙工大〔2022〕51号文。
在满足“青年英才支持计划”的申请条件基础上,对本聘期完成学校重大(重点)发展目标的创新团队赋予单独推荐权。对《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负责人,入选学校年度学术新星,以及从事前沿交叉科学研究并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等可实施单列计划。
二、申报条件
应满足以下条件:
1.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教书育人,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 申请“青年英才支持计划(A类)”的支持对象,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理工科类教师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科类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青年英才支持计划(B类)”的支持对象,理工科类教师年龄在34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科类教师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可适当放宽2岁。
4.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应围绕学校、学院、学科、创新团队重点发展领域,聚焦本学科前沿或符合国家及区域重大需求。
5.近五年业绩基本要求(详见浙工大〔2022〕51号文件)。
为鼓励团队协作,凝心聚力冲击标志性目标,对综合素质好、科研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青年人才,在符合1-4条件的基础上,参与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前六)、参与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不限排名)及以上奖项,允许申报。
三、申报评审安排
1.申报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申请表》(附件1)及《浙江工业大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申报人选汇总表》(附件2),同时提供佐证材料(PDF电子版,由各单位审核留存),交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排序。其中单独推荐、单列计划的推荐人选,如超过2人,需分别单独排序。推荐人选应在本单位网站,经全信息公示5天无异议后,2月24日前,报人事处。
报送材料为:申请表、汇总表(以推荐顺序排序)纸质稿一式1份报人事处师资办(东科教楼南223);电子版统一发送至szk@zjut.edu.cn。文件命名方式:姓名-申请表、学院-汇总表。
3.学校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
4.学校审定支持人选并公示。
联系人:付晖,联系电话:88320477。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申请表.doc.doc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申报人选汇总表.xlsx.xlsx
附件4:浙工大〔2022〕51号”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doc.doc
备注:
请各位老师报名时注意:
1、对已受聘为学校“健行特聘教授”,或已入选D类及以上人才、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等更高层次人才项目/计划,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人才,不重复支持。
2、“朝晖特聘研究员”系列岗位在培养支持期内不重复支持,培养期满且符合本计划申请条件可正常申报。
请申请人按要求填写附件1、附件2、并提交佐证,佐证请合并成一个PDF。
纸质稿请装订后于2023年2月9日前提交学院办公室,电子稿请同步发送学院公邮env@zjut.edu.cn,相关问题,请联系学院人事主管应颂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