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江工业大学“十四五”高层次人才培育支持经费使用细则》等文件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校战略,全面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决定开展2023年度“十四五”高层次人才新增培育对象推荐工作及公布环境学院培育人才申报条件及退出机制方案,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十四五”高层次人才申报培育分为四个类型:
A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带头人、国家科技三大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排名第一)、浙江省“鲲鹏行动计划”入选者(顶尖人才类)、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一获奖人等。
B类:浙江省特级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负责人、国家重点联系专家(非青年项目)、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不含青年拔尖)、国家科技三大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一获奖人、浙江省“鲲鹏计划”计划入选者(青年杰出科学家)等。
C类: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负责人、国家重点联系专家(青年项目)、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教育部创新团队带头人、教育部高校科研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特等奖第一获奖人、CNS正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浙江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入选者等。
D类: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浙江省海外引才计划入选者、浙江省“万人计划”入选者(不含杰出人才)、浙江省高等学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浙江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严谨治学,团结合作;身体健康,能全职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2.对学科专业建设和学术研究领域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新性构想,带领推动本学科研究领域赶超或引领国内外先进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科研创新能力。
3.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等方面取得重大成绩,为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4.新增申报人员申报D类人才培育需为学院青年英才培育对象或校聘正高级人才或具有同层次学术水平人员。
5.申报人自主申报C类及以上层次人才,经申请单位选拔后并推出,申报人经申请后,可直接进入学院相应层次人才培育计划,原则上不可越级申报。
三、退出机制
1.申报人因申报类型年龄限制,不再符合申报条件,自动退出。
2.申报人距离可申报类型年龄限制不满3年,且在可预见时间内不会有突破性成果,可经本人申请后退出。
3.申请人因调岗、离职等原因离开现有学科,自动退出培育。
4.培育人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严重问题,一经确认,自动退出培育。
本次申请由申请人自主申报,申请人填写《“十四五”高层次人才培育对象申请审批表》(附件1)和《“十四五”高层次人才培育对象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于5月14日下午17点前发送至学院公邮env@zjut.edu.cn,并微信告知学院人事秘书。
附件1:“十四五”高层次人才培育对象申请审批表.docx.docx
附件2:“十四五”高层次人才培育对象推荐情况汇总表.xlsx.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