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有关规章制度,贯彻研究生院有关通知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3年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及纪律检查工作。其中监督员全程监督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组 长:潘响亮
副组长:宋爽
成 员:王家德、张士汉、潘志彦、徐超、潘丙军、李非里、周英飒
秘 书:叶杰旭
纪律监督:周英飒
三、招生专业、名额、招生方式
招生专业:(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招生名额:拟招4人,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
招生导师 | 研究方向 | 招生名额 | 招生方式 |
陈建孟 | 环境生物技术、污染控制工程 | 1 | 硕博连读(如合格生源不足,则从普通招考补录) |
庞小兵 | 大气化学、大气监测仪器开发 | 1 | |
李军 | 水环境治理、饮用水安全 | 1 | |
於建明 | 环境微生物降解及其强化、机械化学脱卤解毒技术 | 1 |
四、报名条件
(一)硕博连读
采用独立招生模式,申请人须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报名、提交报名材料等,通过初审的申请人须按照学院要求参加复试。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科研经费博士的基本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门规定的体检要求。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发展潜力较大。
5.我校在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修的硕士学位专业与攻读博士学位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6.已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优秀。
7.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具有发展成博士学位论文的潜力。
8.符合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学术条件和要求。
(二)普通招考
如硕博连读合格生源不足,则启动普通招考。科研经费普通招考招生原则上不再重新报名,将从未被普通计划录取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科研经费导师、考生双向选择。
五、报名时间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请在6月5 日星期一中午12点前将硕博连读申请表、专家推荐信、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等交到环B201戈老师处。
六、复试时间、地点和方式
复试时间:2023年6月7日星期三下午1:30(暂定,具体待通知)
复试地点:环B206会议室
复试方式:线下面试
七、录取原则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科研经费导师、考生双向选择。
总成绩根据学生类别分别按照普通硕博连读研究生综合成绩评定办法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综合成绩评定办法确定。
八、其他事项
1.“科研经费博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
2.体检、学费与奖助学金等相关事项按照《浙江工业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3.上述说明如与当年国家最新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九、咨询、申述方式
考生对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招生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将受理并予以答复。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学院招生咨询:戈老师,0571-88813527,gym73@zjut.edu.cn
学院申诉受理:周老师0571-88813529,zys@zjut.edu.cn
学院招生办公室:莫干山校区环境楼B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