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高考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后的人才培养需要,贯彻落实浙江工业大学第九届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本科教育体系改革,尊重学生的选择权和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确保专业确认工作的规范、有序、平稳开展,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新生专业确认实施办法细则(试行)》(浙工大发[2020]33 号),特制订本细则。
二、专业确认工作组
组长:王家德、潘响亮
组员:张士汉、宋 爽、周英飒、戴启洲、周珊珊、张 薇、 孟佳琪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
2.根据2023年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分专业(类)招生计划比例结构确定专业接受计划数(分为省内“三位一体”、省内、省外共三类);
3.志愿优先的基础上,将高考成绩和专业学习潜质测评作为确认依据。
(备注:省内“三位一体”类是指通过浙江省普通类提前批(三位一体)计划录取的学生。)
四、专业确认对象
2023年高考招生按专业类录取到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的本科生。
五、专业确认具体方案
l 2023级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学生将通过一轮志愿填报录取,完成所有专业确认工作。
1.学生填报志愿环节:每位学生必须填报两个志愿,依据学生第一志愿划定各专业待确认名单。未被第一志愿专业录取的学生,自动被第二志愿专业录取。
2.专业确认排序方法:按学生第一志愿,再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专业确认。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生高考相对成绩* × 70% +专业学习潜质测评成绩× 30%
*高考相对成绩=100 ×(考生高考总分 / 考生所在省高考满分数)。
(备注:学生高考相对成绩换算后保留两位小数点。专业学习潜质测评内容为环境保护概论相关知识,以笔试形式进行。)
3.综合成绩相同时,省内其他类和省外学生依据学生高考成绩进行排序,当高考成绩相同时依据位次号排序;省内“三位一体”类学生依据三位一体综合分进行排序。
表1 2023级新生各录取途径人数分布情况
学院 | 总人数 | 浙江省内 | 浙江省外 | |
三位一体 | 其他类 | |||
环境学院 | 111人 | 8人 | 28人 | 75人 |
表2 各专业接收计划数
学院 | 专业 | 接收计划人数 | 浙江省内 | 浙江省外 | |
三位一体 | 其他类 | ||||
环境学院 | 环境科学 | 28人 | 2人 | 7人 | 19人 |
环境工程 | 83人 | 6人 | 21人 | 56人 |
六、专业确认流程及时间
教学第十五周前,完成2023级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本科生专业确认工作。
1.在学院网站公示《2023级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本科生专业确认实施细则》;
2.统一组织学生进行专业学习潜质测评考试;
3.学生填报专业志愿,学院审核;
4.专业确认录取工作,公示结果。
七、其他事宜
本实施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浙江工业大学环境学院专业确认工作组。
环境学院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