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有关规章制度,贯彻研究生院有关通知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任复议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其中监督员全程监督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三、招生名额
专业 | 2024指标合计 | 其中:推免生 | 其中:校单列指标 | 其中:省单列指标 | 其中:士兵专项 |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 90 | 0 | 总12人,包括浙江碳中和创新研究院12人 | 0 | 0 |
085700资源与环境 | 148 | 0 | 总14人,包括浙江碳中和创新研究院2人,衢州生态工业创新研究院3人,杭州富阳区浙工大银湖创新创业研究院2人,地理信息+卓越培养项目3人,能源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4人 | 总9人,包括树人大学9人 | 1 |
联合培养研究生学籍归浙江工业大学所有,联培生实行双导师制,浙江工业大学导师为第一导师,联合培养单位导师为第二导师,课程阶段在浙江工业大学完成,论文阶段在联合培养单位完成,招生工作由浙江工业大学负责,具体培养管理以联合培养协议为准。
四、复试工作
1.复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根据国家教育部确定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基本要求执行(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结合差额复试要求、上线人数及招生名额,确定2024年一志愿分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0830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全日制 | ≥273 | ≥37 | ≥56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 | 全日制 | ≥273 | ≥37 | ≥56 |
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参考《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各门类要求,以及我校的士兵计划名额,单科下降5分,总分下降20分。”
2.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2024年3月30日
调剂复试:待定,具体见学院网站研究生招生专栏后续通知。
3.工作规范
(1)按照学校要求,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组织面试、指导复试记录、材料保管、上报名单等全部工作。
(2)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3)评分记录、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4.差额复试
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有同分考生情况时同分考生均进入复试。对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5.复试前的资格审查
(1)每个考生建一个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文件夹,命名为“报考专业+姓名+复试材料”(如环科张三复试材料、资环李四复试材料),文件夹内含各种材料的PDF或JPG文件,具体要求参见《浙江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http://www.yz.zjut.edu.cn/2024/0325/c4269a256042/page.htm》。以上文件夹压缩后,专硕发送至1409236104@qq.com,学硕发送至2668765366@qq.com。
(2)考生应根据学院要求在手机上完成心理素质测试,具体另行通知。
(3)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初试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复试时要进行人脸识别比对。
6.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1)复试形式:采用现场线下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原则上每生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内容:复试小组组长遵守保密原则组织有关教师按照专业方向命题,主要内容包括英语翻译、专业知识与能力(含实验技能问答)等,考察考生的英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相关学科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开展科研工作的潜力等。
3)复试成绩构成:总分100分,英语翻译20%,专业知识与能力80%。
7.复试权重及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等于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百分制)的加权平均,即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
8.关于同等学力考生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环境工程学》和《环境监测》两门本科课程,考试方式与时间另行通知。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关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学院,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照片(正反面)、有本人手写签名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照片,电子邮件的主题格式为:加分项目名称+考生准考证号+姓名。教育部规定的加分政策,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网址:https://yz.chsi.com.cn/kyzx/jybzc/202309/20230915/2293123516.html
五、调剂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拟调剂人数:
专业 | 拟调剂人数 |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 47人(实际调剂名额以后续公布为准) |
085700资源与环境 | 77人(以后续公布为准) |
六、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被我校拟录取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5.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的考生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拟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在复试成绩公示后两周内邮寄至学院(收件人: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康乾街道浙工大环境学院,杨笑18855274620)。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举报、投诉、申诉
方式:必须实名制,以书面材料的形式上交
时间:录取名单公示期内,过期一律不受理
地点:环境楼B201
联系人:戈老师
电话:0571-88813527,邮箱gym73@zjut.edu.cn
八、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