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学生工作  最新公告

【奖勤助贷】环境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2022、2023级本科生综合测评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4-09-19浏览次数:375

各班级:

为做好一年一度的学年总结与评奖评优工作,现将环境学院2022、2023级本科生综合测评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在切实做好集中总结和个人总结的基础上,20222023级本科生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环境学院本科生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测评办法》(附件1进行综合测评。

2.本次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公共邮箱:2311837257@qq.com(2022级)3185180279@qq.com(2023级)。所有补充材料或证明材料均在规定时间期限内发送至此邮箱,且只以此邮箱收到文件为准。

二、工作进程及要求

时间

内容

9.16(已完成)

1.学院成立本科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9.16(已完成)

1.各班级完成《环境学院德育素质个人自评表》、《班级成员互评表》、《班主任和班委评价表》电子版汇总表由年级团总支上交学院综合测评工作小组。

9.19

在院网上公布综合测评相关的文件及表格。

9.19-9.23

1.每个同学认真填写《环境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明细表》(附件2并于923日中午12: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明细表》电子表汇总至年级团总支处,92316:00前,团总支交至综合测评工作小组;

2.如有附件3中未涉及的加分:

①需填写《综合测评问题反馈表》(附件4并同步补充证明材料(证明、证书等需要PDF扫描件)。

②将文件压缩包(含反馈表和证明材料姓名命名邮件名称和文件名称923日中午12:00发送至公邮2311837257@qq.com(2022级)、3185180279@qq.com(2023级),所有补充材料仅以邮箱收到邮件为准。

(邮件名称和反馈表内容务必按照要求填写)

9.23

1.院网上进行第一轮本科生综合测评学院综合测评结果公示;

2.各位学生综合测评的补充材料进行公示。

9.26

1.院网上进行第二轮本科生综合测评学院综合测评结果公示;

2.各位学生综合测评的补充材料进行公示。

9.29

1.院网上进行第三轮本科生综合测评学院综合测评结果公示。

2.各位学生综合测评的补充材料进行公示。

10.8

院网上进行本科生综合测评学院综合测评终稿公示。

(以上进度仅供参考)

三、其他说明

1.综合测评中加减分项目的有效时间以202391日至2024831日内为准

所有材料最终公示期过后不再接受反馈。

2.综合测评中四六级合格线425(含)。

3.在学院就读超过一学期的转专业学生,在本专业班级进行测评。

4.凡是在环境学院院网公示的任职、考核、获奖等情况,学生无须再提交纸质证明材料;未在院网公示的,须提交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加分

5.在计算过程中有疑议的加分项,以综测评价领导小组和工作人员讨论决定。

四、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名单

徐铖铖、姚舜禹、侯晓晨、沈康、孟佳琪、徐红蕾。

五、评定工作人员名单

徐铖铖、姚舜禹、侯晓晨、沈康、孟佳琪、徐红蕾、章畅、李尚君、徐雯、许子怡、苏建彰、李湘、梁景翔、马丹妮、唐喆同、冯览月、宋俊鹏、杨佳音、石昊龙、程佳莹、于慧媛、张锦南、徐坤、倪建颖

环境学院学工办

2024年919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环境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pdf

附件2:环境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明细表.xlsx

附件3:2023-2024综合测评材料公示.zip

附件4:综合测评问题反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