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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学院学生通报批评(2024)2号

作者:沈康发布时间:2024-11-26浏览次数:39

违规用电、使用违章电器是学生公寓的一大安全隐患,学校、学院反复强调寝室安全用电、遵守学校公寓管理规定,以下寝室仍违反公寓管理办法,且累计3次检查存在违规用电现象。为严肃校纪校规,教育违规寝室,现决定给予以下寝室及寝室成员院内通报批评处理。


姓名

楼号

寝室

违纪情况

违纪日期

周金鑫

01#

202-2号床

插座未断电

2024.11.7

周金鑫

01#

202-2号床

插座未断电

2024.10.25

周金鑫

01#

202-2号床

插座未断电

2024.10.12

江轩宇

01#

202-4号床

插座未断电

2024.11.7

江轩宇

01#

202-4号床

插座未断电

2024.10.25

江轩宇

01#

202-4号床

插座未断电

2024.10.12

李烨

01#

102-4号床

插座未断电

2024.11.1

李烨

01#

102-4号床

插座未断电

2024.10.25

李烨

01#

102-4号床

插座未断电

2024.10.18

赵泽坤

02#

C113-1号床

插座未断电

2024.11.1

赵泽坤

02#

C113-1号床

插座未断电

2024.10.18

赵泽坤

02#

C113-1号床

插座未断电

2024.10.12

黄轲豪

02#

C121-1号床

插座未断电

2024.11.1

黄轲豪

02#

C121-1号床

插座未断电

2024.10.25

黄轲豪

02#

C121-1号床

插座未断电

2024.10.18


根据消防部门、后勤管理规定:一学期内将统计学生累计违章次数,达到次数将由学院启动处分流程,1.累计通报锂电池充电1次;2.累计通报使用违章电器2次;3.累计通报违规用电3次;4.累计通报使用违章电器1次和违规用电2次。

为防止校园安全事故、杜绝悲剧发生,学生在学校公寓内必须遵守《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以上寝室如若再出现违反学校公寓管理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将给予警告、记过处分。寝室成员和其他寝室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