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现将环境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院级奖学金评定及申请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浙江工业大学环境学院2021-2023级在校本科生,且未获得2023-2024学年的国奖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或任一校设奖学金。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取消其各类奖学金评选资格。
二、院级奖项设置及名额
A、学习优胜奖:(智育单项分排序)用于奖励学年成绩优异的学生。
B、学习进步奖:用于奖励学年平均绩点进步1.0(含)以上的学生。
B、学术竞赛奖:(创新创业单项分排序)用于奖励在校级以上(含)学生课内外科技竞赛中获得优秀成绩的学生。
C、社会实践奖:(社会实践单项分排序)用于奖励在社会实践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
D、社会工作奖:(社会工作单项分排序)用于奖励在社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活动积极分子。
E、文体活动奖:(文体活动单项分排序)用于奖励在校级以上(含)文体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或在组织校级以上(含)文体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学生。
年级 | 学习优胜奖 | 学习进步奖 | 学术竞赛奖 | 社会实践奖 | 社会工作奖 | 文体活动奖 |
2021级 | 7 | 名额不限,学年绩点进步1.0及以上,2023级按学期进步计算 | 6 | 2 | 2 | 6 |
2022级 | 7 | 2 | 2 | |||
2023级 | 7 | 2 | 2 |
如遇单项同分,以智育分数为序从高到低排名。每人所获单项奖学金不超过1项,并且依照学习优胜奖、学习进步奖、学术竞赛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的顺序分项依次评定。
三、申请办法
1.学生下载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如实填报好表格将纸质申请表于1月3日16:30前上交至环境楼B213办公室;
2.学院依据申请表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核和选拔。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孟老师:88813523;金老师:13857695351。
3.如有未尽事宜,由环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2023-2024学年院级奖学金拟推荐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