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5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5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和《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浙工大发〔2022〕40号),学校决定在2025届毕业研究生中评选浙江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并在此基础上推荐浙江省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规定基本学制年限内且注册在校的全日制2025届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学习努力,成绩优秀,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博士生要求在TOP期刊上至少发表2篇论文;硕士生要求在B类及以上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或至少获1项专利授权,论文/专利署名第一位或仅列导师之后的第二位,作者单位为浙江工业大学。
4、校级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须获得过2次(项)及以上的奖学金(不含二等学业奖学金和新生入学当年的各项奖学金)或校、院级荣誉称号(例如:2次一等奖学金、1次一等奖学金+1次荣誉称号、2次荣誉称号)。同等条件下,非在职研究生和毕业论文成绩优秀者优先。
5、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须获得过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和校一等学业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不含二等学业奖学金和新生入学当年的各项奖学金)(例如:1次一等奖学金+1次校级荣誉称号,仅有奖学金或仅有荣誉称号均不可)。同等条件下,非在职研究生和毕业论文成绩优秀者优先。
6、毕业论文未通过者、延期毕业者和在校期间受纪律处分者不得参评。
三、评选名额及办法:
1、名额分配如下:
学历 | 省级优秀毕业生 | 校级优秀毕业生 |
博士 | 1(+1) | 2(+1) |
硕士 | 12(+1) | 25(+1) |
总名额 | 14 | 28 |
2、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按以下规则评比:
硕士毕业生依据两年(研一、研二年级)综合测评成绩和研三年级第一学期加分(任职加分+嘉奖加分+专利、软件著作权加分+科技立项加分+科技竞赛加分+发表作品加分+社会实践加分)总和从高到低评选,若综合分相同则依据论文数量排序,若论文数量相同则依据影响因子综合评选;
博士毕业生首先依据TOP期刊论文数量,若排名相同则依据论文影响因子总合进行评选。
3、若博士申请人符合省优毕业生的所有条件时,则分配省优名额;若博士申请人仅符合校级优毕业生的条件时,则分配校优秀名额;若无人符合条件,该名额分配至对应的硕士毕业生;若经申请、审核后硕士名额有剩余,则将剩余名额分配至博士生。
4、如省优未评选上直接参加校优评选,无需重复递交校优申请表。
四、评选程序:
1、1月8日-20日:参评研究生均需填写【附件1或2、附件3】,符合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的研究生需填写《浙江省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4】,符合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需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件5】,于1日20日(周一)下午17:00前将相关电子稿发送至17363909209@163.com,邮件名、压缩包、文档都以“省优/校优+姓名”命名。备注:申请材料中需包含论文首页、加分等证明材料。
2、1月21日-2月23日,学院对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材料进行评审。
3、2月24日-2月28日,院内公示。
4、3月1日,学院将评选结果报校研工部。
5、3月6日至3月10日,学校审核并公示,公示结束报省教育厅。
6、4月,教育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7、5月底前教育厅向社会公布。公示和公布的2025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可在“浙江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通知公告”栏查阅,网址:http://24365.zj.smartedu.cn/jyxt-v5/jyweb/webIndex.zf。
8、6月底,优秀毕业生证书打印和发放。
五、注意事项:
1、预评优秀毕业研究生,如毕业时学位论文达到要求,可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
2、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及推荐省优毕业生名单,最后由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确定。
3、如有疑问,可联系辅导员沈老师(0571-88813531),兼职辅导员姚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