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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学院关于2025年上半年党员发展、转正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5-04-24浏览次数:10

各党支部: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组织部相关通知要求,结合《环境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现将2025年上半年学生党员发展、转正工作安排如下:

党员发展:

一、名额分配

环境学院党委2025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具体指标尚未下拨

二、基本条件

1.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满1年以上;

2.参加学校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考核合格;

3.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后,每季度至少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一次,考察期内思想汇报至少4篇;

4.近一年内社会服务时间20小时以上。

在此基础上择优考虑,由党支部推选产生拟发展对象。

三、具体程序

1.4月26前,符合发展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向党支部提交个人申请

2.转预个人陈述会前,各支部向参加个人陈述同学身边的党内外群众、教师、室友征求意见并填写《党员发展对象人选征求意见表》(每人2份)、《党员发展对象征询班级意见表》(每人1份)。

注意:征求意见表不可由本人去做征求意见,本表需正反面连页打印

3.4月29,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进行讨论研究,将拟推荐发展对象名单报学院。

4.由学院党委召开拟发展党员个人陈述答辩,由学院支部书记组成答辩团,根据现场汇报+相关材料打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党委根据个人陈述评分和培养联系人等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拟发展对象最终名单党委备案同意时间即为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

6.党委备案同意后,将对发展对象进行5个工作日的有关情况公示。公示归档材料为关于确定xxx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党员发展对象备案公示登记表

7.各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支部通知发展对象撰写个人自传,并填写需政治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人员情况由支部出具入党政审专用函学院党委确认内容后加盖公章,对方党组织复函可参照关于xxx同志的证明材料审查情况最终形成结论性材料关于xxx同志政治审查情况的报告。)

8.上级党委指定专人对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进行详细审查,并填写关于党员发展对象的预审意见

9.根据上级要求领取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指导填写,召开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

10.学院党委审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11.上级党委派人与发展对象谈话,形成谈话人意见,并将意见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12.学院党委召开党委会进行集体讨论和表决,并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填入审批意见。

党员转正:

一、基本条件

1.预备期满一年;

2.参加学校党校预备党员培训班并结业;

二、具体程序

1.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前1周主动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转正申请书内容应结合现实情况,回顾总结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对照党员标准检查自己,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差距和今后努力的方向,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

2.各支部对拟转正的预备党员进行公示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并填写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汇总及公示情况”一栏

3.入党联系人提出意见,并填写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入党联系人意见”一栏。

4.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对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和教育考察情况进行审查,提出是否转正的意见,并填写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支委会(支部大会)意见一栏”。

5.学院党委进行转正预审,相关意见填入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党委审批意见”中。

6.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形成能否转正的决议并将支部决议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7.学院党委召开党委会进行集体讨论和表决,并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填入审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