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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学生党支部党建导师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6-04-26浏览次数:604

各位老师:

  为充分发挥优秀党员教师在学生党员成长过程中的指导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学生党员的培养质量,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现面向选聘学生党支部党建导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建导师设立

  以支部为单位,设立党建导师,每个学生党支部配备一名党建导师,共选聘10名。学生党支部设置情况详见附件1。

  二、党建导师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事业心和责任心强,能尊重、热爱和关心学生,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中共党员,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并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理论水平。

  三、党建导师职责

  1.指导工作。指导学生党支部拟订计划、开展工作和组织活动等。

  2.审核发展。审核学生党支部提出的重点建党对象和拟发展对象的条件和相关的群众评议意见、各类推优意见,把好学生党员发展的入口关。

  3.组织谈话。承担和负责所在学生党支部新发展学生党员的组织谈话工作。

  4.参加“三会”。参加学生党支部的学生党员发展会、民主生活会和党员学年考核评议推优会。

  5.党课教育。以党课形式,开展专业讲座、学术报告、形势宣讲、就业指导和学习引导等活动,加强对学生党员的继续教育,加强对本专业学生的专业思想教育和学风教育。

  6.末位戒勉。对学年考核列支部最后三名的学生党员实施末位戒勉制度,负责对其进行戒勉谈话,既批评教育,以示警告,又帮助其查找问题和差距,及时改进。

  7.辐射引领。指导学生党支部、学生党员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战斗堡垒指数和先锋模范指数;发挥好所在党支部对建制班级的引领示范作用,真正起到“思想引领、学习引领、生活引领、文化引领”的作用,推动学生党员与广大学生共同进步。

  8.建言献策。结合学院工作和学生思想实际,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为学院党建和人才培养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四、选聘程序

  1.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申报个人填写《环境学院党建导师报名表》(附件2);基层党组织可举荐优秀教师党员担任党建导师,举荐的组织要求填写举荐《环境学院党建导师举荐表》(附件3)。相关表格于2016年4月29日(周五)下午3点发送到hexh@zjut.edu.cn。

  2.学院党委综合审定。

  3.学院党委发文聘任。

  如有疑问,可联系学院办公室何晓红,电话:88871576。

  附件1 环境学院学生党支部设置情况一览表.docx

  附件2 环境学院党建导师报名表.docx

  附件3 环境学院党建导师举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