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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通知】转发:关于举办第八届“运河杯”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作者:姜波发布时间:2016-05-03浏览次数:532

各部门、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9号)精神,进一步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为培育大学生创业意识,激发大学生创业热情,展示创业教育成果,同时为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第八届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选拔参赛项目,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4月至10月举办第八届“运河杯”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新放飞梦想  创业成就人生

    二、大赛宗旨

充分发挥“以赛促学、以赛促教”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深化大学生创业实践,选拔优秀项目入驻我校创业实践平台,促进创业项目落地孵化,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力量。

    三、大赛组织架构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由创业学院、校团委、教务处、学生处、合作发展处?负责人共同组成,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组委会秘书处设在创业学院,负责大赛的日常工作与具体实施;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校内外创业导师组成,负责大赛的技术指导与评审工作。

   四、大赛项目

1.项目分类

参赛项目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类型:

(1)新材料与先进制造;(2)环保与大健康;(3)互联网+;(4)文化创意与社会服务;(5)大数据与服务外包。

2.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可以个人或团队的形式报名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参赛选手不得超过4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3.参赛要求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大赛安排

1.大赛报名。有意向参赛的学生通过“工创谷”微信公众号报名,并向各学院学工办提交参赛材料学院在5月20日前交至养贤府405。材料要求:申报书及创业计划书纸质稿和电子稿PDF格式各一份,由学院汇总后发送至邮箱zjutcyxy@163.com

环境学院同学请于5月15日前交至子良北C525,姜老师处,邮箱jiangbo6261@zjut.edu.cn

2.比赛答辩初定于5月28日。大赛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及时公布进入季度赛项目名单。

    六、奖项设置

1.大赛分季度赛和年度决赛。

2.季度赛设一、二、三等奖,并根据比赛情况推荐若干个项目进入年终决赛。

3.学校将于10月举行年度决赛,评选结果前两名为浙江工业大学创业大赛特等奖。

    七、奖励政策

1.比赛获奖等级视同校级高水平学科竞赛。

2.比赛的获奖项目将优先入驻学校创业实践平台。

3.大赛组委会将根据比赛结果,结合浙江省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的参赛情况,综合考虑择优推荐参加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第八届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创新创意类、创业实践类)等相关竞赛。

联系人:李程程;电话:85290753;办公地点:养贤府405

 

创业学院       校团委     教务处    生处    合作发展处

附件1:第八届“运河杯”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大赛申报书.docx


                                       

                                   2016年4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