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实施我校“大学生成长助航计划”,进一步完善学生全面发展与健康成长、和谐稳定与成长帮扶、接轨社会与理想就业三大综合平台,提升家庭经济困难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他们的感恩意识和责任意识。现将组织申报我校第六届“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计划”的相关工作安排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
1.项目申请者必须是本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2.申请者应以团队为主,个人也可单独申请,团队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二、项目申报范围:
1.学生自主开展的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其他公益类项目;
2.探索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或资助工作的研究;
3.“励志青春,共同成长”回访母校主题实践活动(回访母校项目申请组队方式具体见附件1)。
三、项目申请事项:
1.项目分为校级项目和院级项目。校级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000元;院级项目每项资助经费500-1500元;
2.申请者应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发展性资助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2);
3.回访母校系列无需填写附件2,直接填写:《“励志青春,共同成长”回访母校主题实践活动预报名表》(附件4)
4.学院成立院级“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计划”指导小组,对申请项目按《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附件3)要求进行初步评审筛选,确定院级项目,同时对拟推荐的校级项目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
四、项目申请进程安排:
1. 5月24日前,学生申报,上交申请表(纸质稿+电子稿)、汇总表(电子稿)到子良北C525姜波老师处。电子稿发邮箱:jiangbo6261@zjut.edu.cn,以2016年发展性资助计划+负责人班级姓名命名。
2. 5月31日前,完成申报材料报送;
3. 六月中旬,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将组织专家组进行项目评审,确定校级发展性资助计划项目名单并予以公示。
五、温馨提示
1、“励志青春,共同成长”回访母校主题实践活动为独立实践,单独受学校学生处资助,并可作为学院社会实践.具体操作区别与一般的校院级发展性计划,请详细看附件1和4;
2、如果想申报的学院社会实践项目也同时符合此项目申报范围,可结合申报。
3、附件7为去年校级优秀项目公示。课题可作参考。
附件1:2016年“励志青春,共同成长”回访母校主题实践活动实施细则.doc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doc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计划”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7:2015年度发展性资助计划优秀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doc
环境学院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