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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通知】转发:关于组织申报第六届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姜波发布时间:2016-05-05浏览次数:655

为持续深入实施我校大学生成长助航计划,进一步完善学生全面发展与健康成长、和谐稳定与成长帮扶、接轨社会与理想就业三大综合平台,提升家庭经济困难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他们的感恩意识和责任意识。现将组织申报我校第六届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计划的相关工作安排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
1项目申请者必须是本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2.申请者应以团队为主,个人也可单独申请,团队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二、项目申报范围:
1.学生自主开展的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其他公益类项目;
2.探索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或资助工作的研究;
3励志青春,共同成长回访母校主题实践活动(回访母校项目申请组队方式具体见附件1)。


三、项目申请事项:
1.项目分为校级项目和院级项目。校级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000元;院级项目每项资助经费500-1500元;
2.申请者应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发展性资助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2
3回访母校系列无需填写附件2,直接填写:《励志青春,共同成长回访母校主题实践活动预报名表》(附件4
4.学院成立院级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计划指导小组,对申请项目按《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附件3要求进行初步评审筛选,确定院级项目,同时对拟推荐的校级项目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  


四、项目申请进程安排:
1.  524前,学生申报,上交申请表(纸质稿+电子稿)、汇总表(电子稿)到子良北C525姜波老师处。电子稿发邮箱:jiangbo6261@zjut.edu.cn,以2016年发展性资助计划+负责人班级姓名命名

2.  531日前,完成申报材料报送
3.  六月中旬,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将组织专家组进行项目评审,确定校级发展性资助计划项目名单并予以公示。

 

五、温馨提示

1励志青春,共同成长回访母校主题实践活动为独立实践,单独受学校学生处资助,并可作为学院社会实践.具体操作区别与一般的校院级发展性计划,请详细看附件1和4

2、如果想申报的学院社会实践项目也同时符合此项目申报范围,可结合申报。

3、附件7为去年校级优秀项目公示。课题可作参考。

附件1:2016年“励志青春,共同成长”回访母校主题实践活动实施细则.doc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doc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计划”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4:回访母校主题实践活动预报名表.doc

附件5:校级项目拟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6:院级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7:2015年度发展性资助计划优秀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doc

环境学院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