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环境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23年修订稿)》,经个人评议、班级评定、学院审定、院评小组复审及两轮公示,因上一轮公示期间未收到分数有误的相关异议,现将研究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及各单项分值结果终稿公示如下,公示时间:9月27日-9月29日。
本轮公示原则上不再接受修改,如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对应年级辅导员(2022级硕士、2023级硕士-沈康老师;博士-吴朦老师;电话0571-88813523)。
23-24学年2022级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汇总表(终稿).xlsx
23-24学年2023级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汇总表(终稿).xlsx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