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为认真做好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充分体现设立奖学金的宗旨,做到坚持标准,表扬先进,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以培养更多的品学兼优人才,根据学校工作部署,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不包括2024级新生及超出学制学生)。
二、评定工作小组
组长:潘响亮
副组长:张全、徐铖铖
成员:沈康、吴朦、孟佳琪、徐红蕾、戈永妹、张薇、李再天、李倩、姚霞、李聪、朱浩峰、屈佳佳、王士伦叶鼎、杨佩瑶、刘娜、姚卓尔、张艺翀、金家辉、马海波、杨明正、王鑫龙、孟庆玉、谌月星、周鑫、胡可纯、潘幸迪、王宏宇、赵波尔、张萌、张瑶佳、李添健、李安琪、沈奇超、赵泽坤、周巧巧、文仕贤、李震。
三、奖项类别及评定条件
评奖评优工作参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22〕33号)、《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22〕36号)、《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22〕37号)、《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浙工大发〔2022〕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学业奖学金
1.博士学业奖学金评定具体条件及标准:符合《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22〕36号)中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的博士生。奖励额度18000元。
2.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评定具体条件及标准:符合《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22〕36号)中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学院前30%内,并根据综合排名及分配名额进行评比,若遇综合测评总分相同的情况,则根据智育模块单项分数高低进行排序。奖励额度12000元。
3.硕士二等学业奖学金评定具体条件及标准:符合《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22〕36号)中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学院后70%,并根据综合排名及分配名额进行评比。奖励额度8000元。
(二)单项奖学金
1.学术创新奖:用于奖励本学年中在学术创新、技术创新等方面作出艰苦努力并取得专家认可成绩,或在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通过先进的管理方式与社会各界合作并产生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或创新大赛(原“互联网+”)“挑战杯”等重大学术科技竞赛和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赛事中取得省级及以上优异成绩的研究生。
2.社会工作奖:用于奖励在党团学工作、公益活动中组织管理时间投入多并取得显著成绩、任职二学期及以上的研究生,或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挂职锻炼等非教学实践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
3.文体活动奖:用于奖励在文体美活动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研究生(个人前六名,团体前三名)。
奖励额度均为1000元/人。
(三)校级荣誉称号(无奖金)
1.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体育锻炼、社会实践、文化活动等方面均衡发展,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得到群众的公认和好评;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一定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积极的社会影响。
2.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担任二学期及以上研究生干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在社会工作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四、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分配,各奖项名额如下:
注:1.文体活动奖优先分配2个名额,若符合文体活动奖条件人数不足2人,则空余名额分配至学术创新奖。
2.原则上各单项奖学金、荣誉称号互不兼得。
3.相同志愿情况下,若遇单项分值相同的情况,则根据综合测评总分排名高低进行排序;优秀研究生评选时,若遇综合测评总分相同的情况,则根据智育模块单项分数排名高低进行排序。
五、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学业奖学金(全体学生均需提交)
1.学生根据拟评名单(详见附件1),分别递交《附件2申请表》Word电子版与纸质版(纸质版需导师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名)至各班班委处,填写内容不得超出一页。
2.各班班委统一汇总后,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9日(周三)17:00前,将附件2 Word电子版集中发送至各年级联系人邮箱,纸质版线下递交至年级联系人处。以上时间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二)单项奖学金、荣誉称号(个人自愿申请提交)
1.学生自主申报,分别递交《附件3申请表》Word电子版与纸质版(纸质版需导师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名)至各班班委处;可在学术创新奖、社会工作奖、文体活动奖、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中至多选择2个志愿(最终至多获评1个奖项);填写内容不得超出一页。
2.各班班委统一汇总后,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9日(周三)17:00前,将附件2 Word电子版集中发送至各年级联系人邮箱,纸质版线下递交至年级联系人处。以上时间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3.10月10日-10月11日,评定工作小组结合个人申请志愿、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和各单项奖分值等情况开展综合评审,确定公示名单。
4.10月12日-10月18日,学院在院网上进行结果公示。
5.10月19日,学院将评选结果上报学校。
六、各年级材料递交邮箱与地址
博士:电子稿发送至17363909209@163.com;纸质稿递交至环境楼B520姚霞处;
2022级硕士:电子稿发送至lzt13028605510@126.com;纸质稿递交至协同2号楼B106李再天处;
2023级硕士:电子稿发送至3107959288@qq.com李倩处;纸质稿递交至环境楼C302付欣雨处。
注:以上邮箱及地址仅供各班班委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后递交材料,个人材料递交途径以班委通知为准。
七、补充说明
研究生个人申请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可靠性,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该生获奖资格,追回所获得的奖金,并按《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手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024年9月30日
附件1:环境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拟评名单.xlsx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全体学生均需提交,内容不得超出一页】.doc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表【个人自愿申请提交,内容不得超出一页】.doc
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22〕33号.doc
附件5:《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22〕36号.doc
附件6:《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22〕37号.doc
附件7:《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浙工大发〔2022〕4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