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做好在我院共青团中发展党员的工作,提升青年团员的政治素养和思想品质,充分发扬广大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团员青年“推优入党”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学院团委定于近期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团内推优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
环境学院28周岁以下的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
二、“推优”条件
(一)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所规定的发展党员的基本条件,积极拥护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年满十八周岁的团员,遵守团的章程,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意识,群众基础好,学习认真,成绩突出,责任心较强,甘于奉献;
(四)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有1年以上团龄,主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不少于三个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推优”对象:
(一)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
(二)上学期考试考查课程中经补考后有不及格课程;
(三)上学期综合测评总成绩居同年级、同专业后30%;
(四)学校行政处分期间;
(五)在共青团员“三亮三比”亮分制学习实践活动中,年度考核为警示型团员。
三、“推优”程序
(一)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即支部团员大会)开展“推优”工作,需提前三天向学院团委(本科生团支部联系人:章畅;研究生团支部联系人:李倩)报备会议信息(时间、形式、应参会人数),由学院团委向学院党组织报告后,由党组织委派支部委员或者“党员领航员”对“推优”大会进行指导(分党校联系人:周宇)。
(二)召开团支部大会且到会团员人数必须超过支部团员数的4/5以上;由团支部书记介绍推优大会准备情况,宣读推优候选人名单;候选人进行简要个人陈述(思想、成绩、竞赛、获奖、任职、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第二课堂、生活情况等);到会团员对推优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以无记名投票形式选出推荐名单,当场公布。“推优”候选人票数超过到会团员2/3以上者,为有效,根据“推优”名额,按得票数高低,确定“推优”名单,并报学院团委。
(三)学院团委将“推优”名单报学院党组织,并报校团委备案。
四、“推优”纪律
(一)各团支部在“推优”时,按照“成熟一个,推荐一个”的原则,根据入党的条件和团章的有关规定,在团组织民主生活会上对符合推优条件的优秀团员进行充分讨论。
(二)各团支部在“推优”过程中一定要严肃、认真、公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拉帮结派,不准循私舞弊,不搞委托投票。对“推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一定要严肃处理,除取消相关责任者在校期间的“推优”和被“推优”资格外,将给予团内严重警告以上的处分;情节严重者,由学院团委上报学院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五、材料报送
推优结束后,推优对象填写《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团支书填写《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团支部“推优”大会记录表》,以团支部为单位,于每月25日下午5点前发至对应邮箱:2311837257@qq.com(章畅);3107959288@qq.com(李倩)。
联系人:孟佳琪、李倩、章畅,电话:0571-88813523。